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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好法律网 文章作者:四通 发布时间:2006-08-23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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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转黔东南州三绿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4〕82号
关于批转黔东南州三绿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州商务局《黔东南州三绿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O四年六月十四日
黔东南州“三绿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黔东南州商务局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为了全面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国经贸易[2001]33号)和州委2004年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手段,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消费环境为宗旨,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生产,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加工、绿色市场、绿色品牌活动,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努力做好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环节的全程质量控制,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全州基本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基本形成州内及跨州绿色通道网络,基本建立食品销售市场体系和食品质量检测监督体系。同时,要建立肉、菜等“菜篮子”商品市场准入机制和有害物超标市场退出机制。积极创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大力推行生猪畜禽机械化屠宰,努力提高绿色食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肉、菜等“菜篮子”商品绿色品牌数量。
2004年至2005年内重点抓好州府所在地凯里市和麻江县“三绿工程”试点工作。通过典型示范,稳妥、全面、健康地推动全州“三绿工程”工作。凯里市、麻江县“三绿工程”试点工作要及时建立“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三绿工程”试点方案,并报州“三绿工程”领导小组审查,六月开始组织实施,二OO五年十月写出试点工作总结。
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构建食品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法制保障、技术支撑、政策扶持、舆论监督六大体系,从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管理;二是以提倡绿色消费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各大小超市的窗口示范作用,同时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和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购买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是积极创建“绿色”市场,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建立保障食品卫生质量,符合环保要求的销售网络体系;四是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统一规范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识,认真做好各食加工生产企业食品运输启运前的检测工作。改进运输方式,大力发展现代低温冷藏物流配送,确保食品运输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五是加强生猪畜禽屠宰管理,大力推行机械化屠宰、肉品分割加工和规范化检疫检验,促进生猪屠宰厂(场)提档升级;六是搞好食品市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区食品市场超市化,同时要结合实际,建成规范有序、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农贸市场和粮油批发专业市场;七是加强各执法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工商、卫生、质检、环保等部门的职能,推动“三绿工程”工作向纵深发展;八是凯里市、麻江县要在一年半的试点时间里,力争建成一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凯里市建设一个肉产品加工生产线和若干个食品超级市场安全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和消费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放心、便利、安全地消费。
三、主要措施
1、培育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体系。抓好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逐年扩大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生产规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各项标准,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加强对农药经营和使用的管理,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积极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中药制剂和高效、低毒农药。加强技术培训,传授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科学知识,提高农民的绿色农业意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保护,防止污水、烟尘和其他工业废物污染。加强生猪定点和家禽屠宰管理,积极推行机械化屠宰和严格检疫检验。加强食品的加工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工,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2、建设绿色通道网络体系。开辟试点地区的肉、菜等“菜篮子”商品运输绿色通道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与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之间的绿色通道网络,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配送体系。积极改进食品运输方式,鲜活食品运输要采取保鲜措施,严防变质和二次污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运输源头检测制度,认真做好食品运输启运前的检测工作,严禁运输有害物超标和库存超期的食品。努力开展直达运输、面向社会的物流配送,严禁 “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运输成本。
3、建立绿色市场体系。开拓绿色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建立符合绿色市场要求的、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第一、试点县(市)在试点阶段先选择2-5个经营企业为重点联系和指导试点工作的绿色市场建设单位,逐步总结经验,掌握规律;第二、分类建立食品准入和经营者准入制度,制定统一的绿色票证,要指导、督促试点企业严格实行索票、索证、认证、认定等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商品台帐和经营者食品卫生质量跟踪系统,同时强化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和经营规范;第三、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建立食品有害物残留检测发布制度和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第四、加强市场硬件建设,要对城区内的农贸市场、肉菜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改善食品经营环境,逐步实现设施现代化,鲜活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应配冷藏保鲜设施;第五、积极改进销售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加快建立安全卫生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柜、专卖店;第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试点企业的食品安全自检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委托检验制度,严格实行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监测;第七、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强化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依法检测监督职能,建全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自我检测监督机制,形成执法部门、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等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重点解决果菜、肉类等商品的农药、兽药残留和激素超标问题。
5、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品等各种途径和手段,加强对“三绿工程”工作的宣传,努力扩大影响,引导绿色消费。
6、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已成立州“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实施全州“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承担“三绿工程”日常工作。试点县市要尽快成立以商务(经贸)牵头,农牧、工商、技监、卫生、交通、财政、环保、宣传等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领导和实施本地的“三绿工程”工作。其他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和初步开展此项工作。
四、责任分工
试点县(市)要统筹安排,建立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宣传部门负责“三绿工程”的宣传工作;交通部门重点负责开辟绿色通道工作;流通部门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重点负责引导流通企业搞好绿色市场体系建设和作好绿色消费的宣传工作;财税部门负责研究和制定“三绿工程”的扶持政策;卫生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卫生标准并组织执行,对食品流通及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并处理食品污染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农业部门负责无公害蔬菜及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做好果菜净化上市的源头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对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企业的环境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有机食品的认证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督,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质监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并实施食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的质量监督。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加强指导和督查,共同做好我州的“三绿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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