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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预案》和《湖北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封锁、扑灭、控制预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预案》和《湖北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封锁、扑灭、控制预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5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预案》和《湖北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封锁、扑灭、控制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八日
湖北省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预案
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是指在较大的地理区域内能够暴发流行,对农作物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农作物病虫鼠害。为建立健全高效的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灾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的危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防治预案。
一、重大病虫鼠害的确认
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初步确定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油菜菌核病、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棉花棉铃虫、柑橘黑刺粉虱、蝗虫、农田害鼠以及其它突发性病虫害。
二、灾情报告
各级植物保护机构要按照国家、省级测报规范开展农作物病虫鼠害监测预报工作,通过监测,发现重大病虫鼠害有大发生的趋势,要及时逐级上报到省植物保护总站。在病虫鼠害发生的主要季节应每3天报告一次,没有发现病虫鼠害蔓延和新的病虫鼠害发生的,实行零报告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农作物病虫鼠害暴发流行、发生面积大、危害损失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农业植物保护机构报告。当地植物保护机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确定灾情的,要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到省植物保护总站。省植物保护总站派人核实后,确定为农作物重大灾情的,立即报请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到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
三、灾情分级
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灾情分为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省级灾情:
1.小麦条锈病在我省主产区发生趋势为5级,流行范围在3个以上市(州)的,发生面积超过辖区小麦播种面积5%,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
2.飞蝗在我省发生的面积在10000亩以上,其中群居型蝗虫发生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20万亩以上(每平方米大于10头),发生区域在3个以上市(州)的;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发生区域在3个以上市(州)的;
4.小麦赤霉病、油菜菌核病、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棉花棉铃虫、柑橘黑刺粉虱以及其它突发性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为5级,发生范围在3个以上市(州)的;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省级灾情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市(州)级灾情:
1.小麦条锈病在我省主产区发生趋势为5级,流行范围在1个市(州)内2个以上县(市、区)的,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小麦播种面积5%,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
2.飞蝗在我省发生的面积在1000—10000亩,其中群居型蝗虫发生面积在1000亩以内;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5万亩(每平方米大于10头)以上,发生区域在1个市(州)内2个以上县(市、区)的;
3.鼠密度达到10%(百夹捕获率)以上的发生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发生区域在1个市(州)内2个以上县(市、区)的;
4.小麦赤霉病、油菜菌核病、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棉花棉铃虫、柑橘黑刺粉虱以及其它突发性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为5级,发生范围在1个市(州)内2个以上县(市、区)的;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市(州)级灾情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县(市)级灾情:
1.小麦条锈病在我省主产区发生趋势为5级,流行范围在1个县(市、区),发生面积达到辖区小麦播种面积大于5%,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
2.飞蝗在我省发生的面积在1000亩以内;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5万亩(每平方米大于10头)以内;发生区域在一个县(市、区)内;
3.鼠密度达到10%(百夹捕获率)以上的发生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发生区域在1个县(市、区)内;
4.小麦赤霉病、油菜菌核病、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棉花棉铃虫、柑橘黑刺粉虱以及其它突发性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为5级,发生范围在1个县(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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